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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鸿山补(2010)第2号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1-10 15:26:14  点击数:692
无锡市新区2009年度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需征收新区鸿山街道后中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09]605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鸿山街道后中村
 
二、征地面积
0.0382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0.0382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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