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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江溪补(2010)第8号 |
| 发布人:yongdi 发布时间:2010-3-6 13:52:58 点击数: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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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09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需征收新区江溪街道塘南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国土资函[2010]76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用土地位置
江溪街道塘南村
二、征地面积
0.3297公顷,其中农用地0.3139公顷、建设用地0.0158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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