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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鸿山补(2010)第16号
发布人:yongdi 发布时间:2010-3-6 14:00:01  点击数:701
 

无锡市2003年度第5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调整项目需征收新区鸿山街道建新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09]2060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鸿山街道鸿声村

 

二、征地面积

10.1917公顷,其中农用地10.1917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OO二月二十五日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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