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梅村补(2010)第3号 |
| 发布人:yongdi 发布时间:2010-3-25 9:25:24 点击数:497 |
|
|
无锡市东安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新区梅村街道群力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用土地位置
梅村街道群力村
二、征地面积
0.3165公顷,其中农用地 0.2954公顷、建设用地 0.0072公顷、未利用地 0.0139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