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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梅村补(2010)第3号
发布人:yongdi 发布时间:2010-3-25 9:25:24  点击数:497
 

无锡市东安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新区梅村街道群力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梅村街道群力村

 

二、征地面积

0.3165公顷,其中农用地 0.2954公顷、建设用地 0.0072公顷、未利用地 0.0139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OO三月二十五日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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