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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江溪补(2010)第18号 |
| 发布人:yongdi 发布时间:2010-3-25 9:25:31 点击数: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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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东安路工程建设用地需征收新区江溪街道农丰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用土地位置
江溪街道农丰村
二、征地面积
3.2099公顷,其中农用地 0.8373公顷、建设用地 1.6435公顷、未利用地 0.7291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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