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08)第1号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6-10 13:34:50  点击数:191
 

无锡新区2008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需征收新区江溪街道兴竹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苏国土资地函[2008]002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江溪街道

 

二、征地面积

9.8732公顷,其中农用地 /    公顷、建设用地   9.8732  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OO八年六月十日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地址:无锡市新区汉江北路88号      邮政编码:214028
您是第   位访客!
技术支持:无锡中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