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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鸿山(2009)第18号 |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4-30 9:24:35 关键字:BJ33-G0400-2009-039 点击数: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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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张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需征收新区鸿山镇鸿新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国土资地函[2008]1015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用土地位置
鸿山镇鸿新村
二、征地面积
7.4065公顷,其中农用地3.9537公顷、建设用地3.1694公顷、未利用地0.2834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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