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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梅村补(2010)1号
发布人:yongdi 发布时间:2010-3-8 13:32:58  点击数:886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09年度第1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项目需征收新区梅村街道张公桥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苏政地 [2009]968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征用土地位置

梅村街道张公桥

 

二、征地面积

0.4395公顷,其中农用地 0.2957 公顷、建设用地 0.143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无锡市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元;

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OO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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