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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哪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哪级政府裁决?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11-17 9:20:25 关键字:BJ33-F0300-2009-018 点击数:2069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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