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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鸿山补(2011)第48号 |
| 发布人:yongdi 发布时间:2012-1-6 14:33:40 点击数: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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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11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项目需征收新区鸿山街道大新村集体土地。根据省政府以苏政地[2011]740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会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用土地位置
鸿山街道大新村
二、征地面积
9.2348公顷,其中农用地 3.1014公顷、建设用地 5.1094公顷、未利用地 1.0240公顷
三、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每亩24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每人26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锡政发[2011]161号和锡新管办发[2007]33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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